一是采取悬挂横幅横幅、流动广播等多种形式,开展以“消费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,发放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消费指导宣传手册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,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。
二是充分发挥工商所作用,设立主要景点维权咨询站点,和流动维权咨询车,提供法律咨询、受理申诉举报等服务,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三是开展质量检查。加大对镇内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,确保商家销售物品质量安全合格,经营行为规范合法。
四是与景点、宾馆饭店、民俗户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。组织宾馆、饭店、民俗户400余人开展旅游诚信知识讲座。